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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政务政务公告
济南市质监局、济南市经信委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企业标准创新贡献”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字体: 】  2011-05-17 16:40:46  信息来源:标准处  供稿:标准处

各县(市、区)质监局、经信局:
    近日,省质监局和省经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企业标准创新贡献”活动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1)93号),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企业标准创新贡献”活动,评选表彰100家“标准创新型企业”。为作好我市的申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同时要以创建“标准创新型企业活动”为载体,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开展标准创新,促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引导企业强化标准化工作基础,提高标准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各县(市、区)质监和经信部门负责受理企业申报和材料初审,提出评价意见,于8月1日前统一报市质监局。中央和省属企业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市质监局,由市质监局和市经信委负责材料初审。申报材料包括《山东省标准创新型企业申请表》、《山东省标准创新型企业评价细则》自查评分、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和《山东省标准创新型企业申报汇总表》(以上材料电子版可到市质监局网站下载)。
联系人:市质监局标准化处 徐勇     电话: 82568867
市经信委科技处 王晶建  王兰华 电话:66605768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企业标准创新贡献”活动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1)93号)


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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