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公共文明建设水平,提升城市形象,进一步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充分展示我区公共文明创建成果,根据市、区两级政府的统一安排,要求各级文明单位积极参与文明交通执勤行动。我局作为区里的精神文明单位之一于9月1日至5日积极参与此次行动。分局专门就此次行动进行了部署,要求执勤期间服从当值交警的工作安排,佩戴“文明交通志愿者绶带”,并提前十分钟到岗,对路口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进行劝阻。 分局工作人员以实际行动,无私的奉献,维护了道路畅通,确保了行人交通安全。志愿者的行动也受到了执勤交警和行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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