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局在产品监督检验中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确保后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和有效,2010年1月12日经分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了《槐荫分局监督检验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规范》并于即日起实施。 《规范》从报告的登记与管理、报告的分类处理、后处理实施、后处理材料的整理四个方面对后处理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通过规定,进一步理顺了分局各科室的内部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使得分局监督检验中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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