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名推办发[2009]14号
关于召开部分申报2009年山东名牌产品评审
同行业企业代表答辩会的通知
各市局质量科(处),各有关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09年山东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完善以第三方评价为基础的市场评价机制,使山东名牌产品评价过程成为企业学习过程、宣传过程,真正推出同行业认可、市场认可的名牌产品,按照2009年山东名牌产品评价通则的要求,决定委托省质量评价协会组织召开山东名牌产品同行业评价企业代表答辩会,对部分申报产品进行同行业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
吉华大厦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英贤街19号
总台:0531-86906888——1066
行车路线:1路、3路、85路、72路、82路、101路等公交车至人民商场站下车,顺着高架桥往北500米即是。
二、会议时间
9月7日-9日,会期两天,7日全天报到。
三、参会人员
1、申报产品属于太阳能热水器、塑料异型材、塑料薄膜、专用车、电力变压器、纱线、布等7个评价目录的申报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代表1-2人;在以上参加答辩的申报企业中,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其他名牌产品评价否决项行为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2、有关名牌评审专业委员会全体成员;
3、省名推委办公室、省质量评价协会、各市局质量科(处)有关人员。
四、答辩会要求
1、答辩内容。企业要按照以下五方面内容准备答辩材料:企业生产能力及质量保证能力、人员素质;企业工艺装备水平;产品质量水平及售后服务;企业效益水平及社会责任(包括材料评价中企业节能减排情况);企业创新与发展能力(如涉及企业机密,请说明原因)。具体内容见附件2。
2、答辩模式。企业代表可采用图片、文字或音像等的形式向名牌评审委员会陈述申报产品上述五方面的内容。企业代表陈述、演示、说明的时间10分钟,专业评审委员会提问、企业代表回答时间5分钟。申报企业准备陈述材料要简明扼要,不要超时。
五、各市局质量科(处)要及时通知、指导本市有关企业做好答辩准备工作,做好这次同行业评价企业代表答辩会本市有关企业的参会组织工作。
六、相关费用
会务费、食宿费自理。
七、工作纪律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名牌评价工作纪律,坚决防止乱收费和变相搭车收费的现象发生。申报企业要严格自律,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山东名牌评价工作,自觉拒绝和抵制假借山东名牌产品评价名义的任何活动和收费,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省质监局监察室和省名推委办公室举报。对于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情节严重的申报企业,取消其参评资格;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评审专家,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省名推办联系人: 张风林 联系电话:0531-89012068
省质量评价协会联系人:马华、邓强 联系电话:0531-88023950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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