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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管理计量标准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修订内容说明
【字体: 】  2008-07-15 11:35:23  信息来源:网络  供稿:计量处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于 2008年1月31日 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发布,并于 2008年9月1日 起 施行。

  为了保证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的延续性,此次修订工作以基本不改变原规范构架为原则,补充完善了以下的内容:

  1、对计量标准考核的工作程序和考评时间进行了调整,实现数据采集电子化,使计量标准考核工作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要求。

  2、完善计量标准的考核内容和方法,以使计量标准考核工作更加规范。

  3、对高准确度等级和低准确度等级的计量标准实行分类考核管理,进一步提高考核的可操作性和质量。

  4、为了适应校准的需要,提出了计量标准器具以校准方式进行溯源时的相关要求;对建立计量标准所需要进行的技术工作,如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重复性试验和稳定性考核、检定或校准能力的确认等要求进行完善,使之与国际通用要求相一致。

  5、将《计量标准考核办法》的规定以及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对计量标准的要求贯彻到规范中。按OIML国际文件D8:2004的要求,引用了计量标准的文件集的理念,赋予计量标准技术档案新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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