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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管理食品市场准入
关于印发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
【字体: 】  2007-08-30 17:00:22  信息来源:食品生产监管处  供稿:张军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深入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生产加工源头严把食品安全关,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对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黄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为此,总局制定了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现予以公布。

 

附件:13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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