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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开工告知办理程序与要求
【字体: 】  2007-07-18 12:49:42  信息来源:特种设备处  供稿:韩继军

 

栏目名称

            

事项名称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开工告知

事项类别

其他类(告知)

办理机构

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申报范围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

办理依据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办理程序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工程情况、施工单位情况、现场施工组织、设备情况、提交的文件资料、现场管理专业及作业人员情况如实填写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上,书面告知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告知后即可施工。

所需资料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现场管理专业及作业人员资质资格,施工方案;特种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工程设计文件等。

承诺期限

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楼大厅特监业务受理窗口(英雄山路238号)电话:89738300

常见问题解 

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何时办理开工告知?

特种设备在安装改造维修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

2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开工告知要填写那些表格?

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开工告知要填写《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在告知前将该告知书电子版发送到市局邮箱82568854163.com

3、要填写表格从哪里下载?

可从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中下载,具体下载路径为: 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特监管理→表格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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