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2]19号)规定,费用种类包括审查费、产品质量检验费。其中审查费为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审查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增收440元;产品检验费按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技术监督有偿服务收费的通知》(鲁价费发[1998]296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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